党的建设

各党支部、群团组织: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现结合本学院实际,对2019(下)推荐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需满足如下条件:

1.2019年4月10日前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递交入党申请书时年满十八周岁。

2.所在党组织已派人与其谈话,填写谈话记录表(附件一:经济信息工程学院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表),并联系培养至今,思想政治立场坚定,入党动机端正,对入党有明确而清晰的认识;

3.积极参加党团支部及班级活动,积极担任班级、学生会、党建工作站、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干部,表现优异;或者在学术科研、道德风尚、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4.无不良记录,未曾受过学校和学院处分,最近1年之内无不及格科目;

5.按时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情况,群众基础良好,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认识清楚。

二、严格推荐程序

1.基层群团组织对入党申请人作进一步了解后,采取民主评议或票决等方式,推荐提出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填写附件二:经济信息工程学院入党积极分子群团推优表,并报上一级群团组织备案后,提交所属党支部讨论决定。

2.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工作细则》有关规定,所属党支部应当及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对群团组织提出的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进行讨论确定,并及时报学院分党委备案。

三、具体要求

1.群团组织推荐提出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要综合考虑学生各方面表现,尤其思想政治方面和服务群众方面。

2.各群团组织根据递交入党申请书同学总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名额,不得超过提交入党申请书总人数的30%。

3.各支部应当在10月13日前完成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工作并进行公示,并在10月14前中午12:00前填写附件三(经济信息工程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汇总表),发送至学院党建指导站邮箱xxdjgzzgy@163.com。

4.被推荐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需要在辅导员的指导下认真填写《西南财经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并按期汇报其思想情况。

中共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