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建设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加强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促进党员发展对象思想入党、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学校党校安排,学院分党校将于2019年10月15日到11月20日组织开展第六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党员发展对象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列为学院党员发展对象至少应该满足如下条件:

1. 2018年10月15日前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组织一年以上的连续培养考察,按时提交思想汇报,取得党校培训结业资格证书;

2.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必须基本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其中对先进性不明显、群众基础不好、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能列为党员发展对象。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最近一年度之内无挂科和缓考现象。

4.积极参加党班团等各项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群众基础良好,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认识清楚,政治立场坚定。

5.无不良记录,未曾受过学校或学院处分。

二、培训内容

培训分为课程学习、交流研讨、结业考试(开卷)三个环节,时间不少于24个学时(45分钟/学时)。

(一)课程学习

本次培训依托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培训平台组织实施,培训期间,学院分党校将在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http://www.enaea.edu.cn/)进行注册,登陆后绑定学习卡,组织所有党员发展对象进行统一课程学习,培训时间和地点以辅导员老师通知为准。

(二)交流研讨

培训过程中,学院分党校将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主题,组织参训学员开展一次集中交流研讨。

(三)培训纪律要求

培训过程中,所有培训发展对象应当遵守如下规则:

1.培训学员应当切实学院分党校的培训课程安排,准时参加,不得出现有迟到、缺席、早退的情况,如果出现早退、迟到超过半个学时状况,视为缺席处理,不能参加学校党校结业资格考试。

2.培训学员应当全程参加此次分党校培训,原则上不请假,如有特殊事由需要请假者,请经辅导员签字同意,在课程开始前书面报送学院分党校。

3.培训学院如果出现旷课情况,取消其列为发展对象资格。

4.培训学员如有特殊情况,可请假1次,且不能超过2个学时。根据要求,分党校开班仪式、主题讨论交流及结业考试不能请假。

(三)结业考试

培训结束后,学校党校将统一组织结业考试(具体时间待定),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请学院各党支部严格按照要求和程序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填写《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推荐表》(附件3),由辅导员审查后,于10月13日(周六)前报送学院分党委(通博楼B326b办公室),且发送名单电子版至邮箱xxdjgzzgy@163.com.

(二)各支部落实1名同学具体负责本期发展对象的培训通知工作,并通知支部送培的同学加入群:


(三)未经培训的党员发展对象,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中共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