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南财经大学专业分流管理办法》规定,经学生报名和学院审核,现将拟分流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学生不能更改志愿,对专业拟分流名单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对学生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将复查处理结果上报学校领导小组。
备注:本公示内容为拟分流名单,最终分流专业以学校公示为准。
一、公示时间
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4月27日15:00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7092313
办公地址:通博楼330办公室
西南财经大学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3年4月25日